时间:2024-10-12 15:56 来源:潼关法院
10月11日,潼关法院金融审判团队收到了来自原告郭某某送来的荣誉锦旗。
原告与二被告作为继承人在被继承人郭某2023年7月11日亡故后,依法对其生前留下的两套房屋及存款等共计价值90余万元财产享有继承权,但三人就继承的份额及分配方式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我院。
因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前期法官进行多次背对背调解,但双方态度坚决、互不退让。为实质性解决矛盾,于10月10日,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在充分倾听双方顾虑及要求后,通过释法明理,劝解双方当事人顾念血缘亲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消除对抗情绪,劝导双方积极通过调解,友善化解矛盾。最后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起纠纷也得以成功调解。为表谢意,原告郭某某向金融审判团队送来了“高效廉洁办实事,热情贴心为黎民”的荣誉锦旗。
今后,该院将继续秉持高效、公平、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每一起公平公正的案件,诠释忠诚和担当,“守好人民群众的心”。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