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2 09:51 来源:潼关县人民法院
近日,潼关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两位发小重归于好。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自幼相识,感情深厚,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被告因购买房产、店铺资金周转、亲属治病等原因陆续向原告借款近300000元,双方协调后约定的还款日期为2024年8月1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但被告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由于被告远在江苏打工,办案法官在庭前通过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案件审理中,被告坦言,这些年原告此前多次帮其度过难关,自己亏欠原告太多,也并非恶意拖欠,但是自己生意失败,外出打工也不顺利,实在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希望原告宽限些时日。
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办案法官积极组织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原告回想起两人多年的情谊,心中的怒气逐渐消散,表示愿意让步。被告也向原告及法官讲述了自己的职业规划及还款规划。最终,通过多次协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这场调解,不仅解决了债务纠纷,更修复了两人的友谊。办案法官表示,民间借贷纠纷中,若双方能多一分理解,多一些沟通,很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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