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6-14 08:29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6月7日9时许,事故当事人刘某某将一面‘’心中为人民,交警显神威‘’的锦旗送到了潼关交警大队,以表达潼关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尽心尽力,耐心调解工作的感激之情。
2016年3月31日08时30分许,在潼关县x319县道西河村路段处,刘某某驾驶陕E牌照的三轮汽车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二轮摩托车乘客董某某事故伤情较重,为尽快处理此案件,让伤者尽快医治,事故办案民警李警官、张警官放弃休息时间,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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