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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

时间:2017-03-10 15:06 来源:渭南便民网 点击量: 次

       开年以来,潼关县检察院不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线索摸排中发现该县代字营镇鑫园村村民辛某在该村非法占用耕地建设选矿厂,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于是迅速展开调查。

  据调查,2010年10月份,潼关县代字营镇鑫园村村民辛某在该村选址建厂,于11月份租用该村耕地十亩;随后其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租用的全部耕地建成选矿厂,并投入生产;2016年六月份,该选矿厂因故停产;潼关县土地主管部门虽于2011年9月对辛某非法占用耕地建厂一事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至今辛某仍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现被占用的耕地被石渣充斥且已硬化,明显遭到严重破坏。

  潼关县检察院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后,于3月9日向土地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行使行政职权,加大土地监管力度,依法对被破坏的耕地予以治理,使其恢复耕种,切实保护好农田资源,确保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该院随后将对土地主管部门关于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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