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9 11:49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近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依法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80后的孙某在20出头的年纪本应是积极向上的社会好青年,但因为自己情绪激动,曾在2009年和2013年因涉嫌故意伤害和抢夺罪被潼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二次进宫”并没有使他思想得到真正的洗礼,今年7月出狱不久的孙某又“重操旧业”短短5天时间里“疯狂”抢夺烟酒店3次。
2018年7月31日晚上9点,孙某来到潼关县尚德路“福乐综合商店”内以购买香烟为由,让店主为其拿出一条芙蓉王香烟、一条黑色兰州香烟后,孙某未给钱便将香烟拿走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2018年8月3日晚上8点,孙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潼关县民生街“美惠佳超市”内以购买香烟为由,趁店员使用计算机结账时,将三条芙蓉王香烟、一条兰州香烟拿走后骑摩托车离开现场。
承办检察官在接案后经过审查证据,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抢夺行为,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外,办案检察官调取了孙某的判决记录,认为孙某系累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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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