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1 15:29 来源:华山网 点击量: 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以对涉黑涉恶犯罪“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执法亮剑侦破力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潼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 杨凡:“2018年1月23日,我局太要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太要镇宏宇选厂门外有一伙湖南籍人员寻衅滋事,将选厂工作人员打伤,将一辆奥迪Q7车辆后挡风玻璃砸毁。”
案件发生后,潼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专案人员进行侦查。经过摸排走访、调取监控,办案民警发现参与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有6人,是一个以刘某春为首的一个涉恶犯罪团伙。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成员由湖南籍人员组成,长期经常活动与陕豫交界,选取矿区选厂作案,以威逼利诱强行要求参与竞标人员提前串标、围标的方式达到目的,通过威胁、殴打他人等软硬暴力手段强行竞标入干股,实施犯罪获取利益。
目前盗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潼关县法院依法判刑,其余两人潼关县公安局依法进行上网追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公安局累计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8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成员73人,刑拘73人,逮捕31人,起诉56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万元,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