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5 17:07 来源:潼关政法网 点击量: 次
近日,潼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已婚妇女万某某隐瞒其结婚事实,以相亲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财物。
2018年4月以来,被告人万某某、韩某某、王某某为了谋取毒资,由王某某假装跟武某谋相亲。之后,以买结婚日用品、衣物、首饰等为由,陆续骗取武某某共计15万元人民币。同年6月,万某某和武某某举办了婚礼。婚后十余天,万某某便找借口离开武某某家。诈骗所得15余万元被三被告人用于吸毒、生活等消费。
庭审过程中,万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愿意向武某某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莫轻信他人,以防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法院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骗婚骗财等刑事犯罪分子,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