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6 15:55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为严格落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潼关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车辆管理所民警的帮助下,已于10月15日上午成功挂牌。
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应主动向车辆管理所提交挂牌申请,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过后不再办理。新国标车辆的主要标准如下:一是新国标电动车最高时速为25km/h且不得改装;二是电机功率240W调整为400W;三是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55kg,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由于未来几个月里没有挂牌的车辆将会限制通行,所以各位车主请携带身份证、购买发票或证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电动自行车尽快前往县人民之家办理,办理费用为号牌5元/面,行驶证1元/证。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