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11:17 来源:潼关县人民政府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潼疫领发〔2020〕10号
我县地处秦、晋、豫三省交界,人员来往频繁。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实施“外防输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尚未结束,仍需严加防护。继续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少出门、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二、返潼来潼人员经村组、小区查验健康陕西二维码和近期居住地出具的健康证明、测温正常、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到定点医院就诊或拨打120。各村(社区)继续开展返潼来潼人员摸排登记,并做好跟踪服务。切实落实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各镇办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返潼来潼人员中,来自低风险地区且体温正常的,自行做好健康监测;来自中风险地区或途经高风险地区的,居家留观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的,集中隔离14天。
四、自2月28日零时起,县域外返潼来潼人员需在入潼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城关街道办3822069、桐峪镇3912415、太要镇3963357、代字营镇3983234、秦东镇3972323、安乐镇3923101。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0年2月27日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