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掌握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8月4日,潼关交警大队召开了关于规范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判会,大队领导、法制中队全体民警及各勤务中队负责人以及办案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制中队吴学海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的规定》等文件,传达了7月29日召开的公、检、法三机关刑事工作联席上,检察院提出的对交警队在办理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不全面,笔录制作不规范,鉴定意见送达不及时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详细阐释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在调查取证、证据固定、办案程序、办案时效等方面应注意的具体问题,通报了最近一段时间内大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在格式、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县公安局副局长、大队长孟涛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是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细致收集案件证据;二是要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防止由于证据瑕疵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三是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尤其要注意办案时效,坚决防止超期办案现象。杜绝法律文书制作和证据材料中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此次关于规范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专题会的召开,为大队进一步与检察机关配合协作办理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