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推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增强全社会宪法和法治意识,潼关法院在县城祥和中心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上午9时,县法院在县城祥和中心广场设立“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宣传点,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案说法、案例选编》、潼关县人民法院向人民报告等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依法治理工作、七五普法工作成就等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现场共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本、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 余人次。
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潼关县委副书记、县长于娟侠,县委副书记唐娴等县级领导对县法院等部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同时,法院还充分运用法院网站等自媒体、LED显示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宣传。
从11月30日—12月6日,潼关法院还将以不同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意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潼关中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