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4 10:27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实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等难题。11月30日,潼关县召开了向镇(办)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工作征求意见会,副县长、公安局长雷建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管哲锋主持会议,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级执法权下放涉及的14个部门及各镇(办)主管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讨论稿)》,14个行政执法部门及5个镇(办)针对77项下放行政执法权分别进行了发言,提出了镇(办)开展综合执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就执法人员的编制、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以及经费保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雷建利强调,首先,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权下放的重要意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破基层治理的常规思维认识,坚持“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形成合力。其次,结合潼关县实际,充分考虑不同镇(办)的承接能力和基层实际需要,厘清城区和农村的边界划分,对照下放事项分析研判、资源整合以及内部优化,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确保部分执法权平稳下放到乡镇。最后要多方全力配合,确保下放工作取得实效,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指导调度和组织协调好向镇(办)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对镇(办)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县委编办尽快根据向镇(办)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要求,增加内设机构,及时更新三定方案,同时积极与上级沟通,尽可能为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增设编制。全力推动下放工作有序、稳妥开展,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