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2-15 08:54 来源:秦东网 点击量: 次
近年来,我县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县情,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优势,通过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有效地预防民间矛盾的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我县在各镇办、村社区都成立了以司法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校园矛盾纠纷、景区矛盾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根据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成立了专家库;建立了由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在搞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我县紧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按照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三懂一会”目标要求,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力量,并积极采用“请进来 走出去”+相互交流调解经验的学习模式,定期组织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及调解技能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已建成400余名业务素质过硬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基本满足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实现了从过去凭威信、经验调解、君子协定调解到依法调解和法律协议调解的转变。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