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20 08:42 来源:人民数字渭南 点击量: 次
3月15日,按照渭南市支队关于在全渭南市开展酒驾毒驾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意见,有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潼关交警大队矿区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早谋划,确保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潼关交警大队矿区中队主管辖道路多为农村道路,中队在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农村道路实际情况开展文明劝导,结合农村红白喜事的特点邀请司仪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的机动车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同时科学合理的安排勤务定期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3月15日的专项行动中,中队民警合理安排勤务,在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连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中队领导率先垂范 ,立即安排民警进行案件办理以及案件取证,一路民警奔赴渭南对驾驶员所提取得血样进行鉴定,一路民警在大队办案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询问办案,于3月16日将两起案件办理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分别给予两位驾驶员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后驾车被罚不思悔改,二次酒驾被拘留)
通过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有力的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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