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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大警示)秋季出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时间:2017-09-15 14:27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一、驾驶车辆时请勿接听、拨打手机,或刷微博、发送短信、微信。请乘客主动监督并制止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如发现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实习期驾驶人严禁驾驶营运客货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严禁拖拉机、农用车以及违法载人的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研究表明,驾驶车辆接打电话产生的事故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交警提示: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使用手机或抽烟等,切忌分心驾驶。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四、农村公路安全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中小学校周边常有行人、儿童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行经学校周边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五、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请每位校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

       六、遇校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时,应遵守法规要求,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不得鸣喇叭或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七、外出远行时,请选择正规客运场站、公司,搭乘安全合法运营的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无资质的黑车、车况不好的带“病”车、无牌证车以及有其他违法车辆。如发现驾驶人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以及违规装载货物等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警。

       八、饮酒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交警提示:新生入学、聚会频繁,在与亲朋好友欢聚庆贺时,千万谨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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