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5-22 14:39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和谐社会,潼关县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通过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临灾转移安置等措施,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根据全县气候特征,潼关县确定5月~10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多措并举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做好监测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各镇长(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办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抢险队、治安保卫队、医疗救护队和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日常防治工作。水务、气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协助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健全各项制度,确保防灾工作落到实处。潼关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9处。各镇办结合各自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编写本镇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地灾隐患点制定操作性强的“防、抢、撤”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隐患排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各镇办领导带领监测人、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隐患点进行日常巡查,在雨季加大巡查力度和监测频次。成立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在汛期坚持零汛报告制度,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向全县地灾办值班室报告监测情况。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灾情,立即上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同时各镇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的临灾应急能力。
加强监测预报,有计划的做好危险区群众的搬迁撤离和灾害治理工作。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在汛前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监测点的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特别是对列入本方案的监测点要同监测人或监测单位签订监测责任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及发展趋势,建立监测档案。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并根据掌握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在汛前有计划地对危险区群众进行搬迁和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公告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明显警示牌。各镇办在汛期来临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并在已确定的地质灾害点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牌,让危险区内的居民了解灾点的位置,灾情的大小,提高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在汛期来临以前,各镇办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危险区内受威胁群众的手中,入户张贴做到每户一份,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等,确保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安全的撤离。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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