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6 10:20 作者: 通讯员 赵永刚 来源:渭南日报
8月14日,潼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在秦东镇古渡口景区及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开展野生鸟类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及游客普及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深入阐明非法捕猎、杀害,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规,切实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共同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野生鸟类保护重要性的认知,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生态保护法治观念。潼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