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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民一庭:耐心解纠纷 全力促稳定

时间:2020-03-30 14:44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3月27日,潼关法院民一庭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结案,社会效果良好。

2019年12月7日16时许,在潼关县城关街道办税村路口处路段,周某某驾驶陕E0F096号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肇事点时与由东向西行驶董某某驾驶的陕ENA442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董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在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董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受理后,民一庭承办法官经阅卷后才发现,该案事故发生后,周某某为了抢救伤者,未及时报案,致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经过及责任比例进行客观认定和划分。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确定审理思路后,在向周某某和保险公司送达诉讼材料时及时提出调解建议,周某某和保险公司均表示同意调解。承办法官遂引导董某某提出客观可行的调解方案,并将董某某提交的诉讼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周某某和保险公司,因周某某车辆在事故中也受到损伤,并产生了维修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故要求法院对该部分费用一并处理。法官考虑到涉案标的小、双方经济条件均一般的客观情况,除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外,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次通过微信和电话沟通意见,做董某某、周某某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主持下,三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均表满意,社会效果良好。

就这样,一起没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双方互受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了,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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