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6 16:15 来源:潼关法院网 作者:党 飞 点击量: 次
2014年,潼关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落实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真抓实干,有效的推进了案件快立快执快结,取得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2件,执行标的368万元,执结52件,执结标的354万元,执结率为100%, 其中和解及完全执结45件 ,完全执结率达到88.5%;全年实施财产查控90余次,冻结存款20余起,扣划存款15笔,采取司法拘留5人次,查封房产3起,变卖2处房产,协助异地法院查控财产10起,组织大型集中执行行动3次。
在2011—2013年度案件补录工作中,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补录工作,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做到了100%。
在今年1月10日开展的60日集中执行活动和2月20日至3月20日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办案竞赛月”活动中,执行局执结旧存案件7件,新收案件4件。全年无一件拖延执行和超执限案件,在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中,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专项活动成效明显
反规避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 清理、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结其他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进展顺利。今年,执行局全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专项整治,清理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结其他案件的执行等活动。一是抓好新收案件的执结工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以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主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减少执行对立面,正确把握执行时机和方法,以情、理、法多举并用,努力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案件及时执结而又不激发社会矛盾,促使社会和谐。二是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将解决执行难纳入立案、审判过程通盘考虑,从源头上化解执行工作的各种矛盾;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法院网、政法网、县电视台报道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在执行中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打比喻、讲道理、掌握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阐述和解的好处,讲明了案结、事了、人和对被执行人家庭团圆、完整的重要意义,争取到了社会各界以及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善执行工作的舆论环境。三是在继续搞好日常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对以上活动涉及的案件进行多项信息全面排查,制作出项目细化分类明确的统计表和相关说明报告,通过媒体曝光和摸排执行线索等举措,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同时对于某些重大复杂,具有典型意义案件,主动邀请了人大法工委、政法委领导到场见证,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促使一批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四是建立健全债务人告示制度,加大对恶意逃债者的曝光力度。针对一些拖延、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我院执行局利用潼关人口少,熟人社会普遍好面子的特点,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及县委、政府的支持,与县电视台协调沟通,采取一通知、二警告、三曝光的工作方法,利用县中心广场的LED屏幕,公布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在社会上被被执行人形成舆论压力,迫其主动履职执行义务。五是用好用足法律强制措施,提高法律威慑力。继续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目前对于我院摸排出的拟清理的9件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结其他案件现已执行7件,另2件已经启动司法救助,12月底可以实现全部执结。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效果良好。自7月4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活动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贺军杰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贺院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听取专项活动情况进展,提出工作目标,要求举全院之力打好主动仗,特别强调院领导要带头参与办案、包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等突出问题。针对执行工作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要求执行局法官干警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用实际行动检验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具体的行动中,一是重点案件全程监督;二是案件评查抠细节;三是干警办案严格程序、严格规范用语,杜绝执行的随意性,强化队伍管理;四是执行案件款统一打入院账户。活动的开展,使干警作风得到转变、干警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执行实效。
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进展顺利。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我院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联合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对已摸排5件案件中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7名被执行人形成材料,移交潼关县公安局协助查控及侦查,同时上报潼关县政法委,在社会上形成威慑力,有效打击了“拖延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严肃了生效法律文书、提高司法公信力。
集中执行月效果明显。抓住被执行人年底春节前回家的机会,我院执行局开展 “集中执行月”活动,根据摸排到信息,全体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踪迹加班加点,虽然周末执行、夜间执行、凌晨行动已成为常态化,但有效的提升了执行率,提升了执行质量,对未结的3件双方当事人有望达成执行和解,在12月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得到执结,确保全年无执行积案目标的实现。
三、涉执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良好。
今年我院进京赴省涉执信访案件共有五件,三件案件在上半年已完全化解,包括:张夏收案件经城关镇政府大力支持,代为垫付了吴村六组案件款,案件全部执结;李文年案件经潼关县社保局与市社保局多次沟通,失业保险已办理终结;苏建印案件经市中院和本院多次做工作,剩余部分7700余元医疗费已由本院救助到位。(在化解张夏收与城关镇吴村六组拖欠工程款一案中,我们执行工作得到了城关镇党委和领导的高度支持。在吴村六组组长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组长长期找不到人,执行一时陷入被动时,张夏收看到无进展遂多次到渭南中院、县信访联席办、法院吵闹,曾经在县政府周一的信访接待日上,辱骂接待的领导,摔坏信访局局长办公室的茶几,造成不良影响。为了彻底化解纠纷,院领导、执行干警多次找吴村村委会领导协商,均没有进展。后将此事与城关镇镇长朱军锋协商,朱镇长直爽的表态,“法院把吴村没有办法,但我知道它们啥时候有钱,这事我现在知道了,就不要你们再跑了,我个人把这案件款垫付上,以后年底吴村有资金我扣除”,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近期化解信访案件两件,一件是省高院督办的杨文平、王艳信访我院执行不立案问题。具体情况是被执行人杨平、王艳因自家房屋水管漏水造成邻居房屋受损引发的与邻居陈发高、王军、张金侠、刘香玲和袁军红相邻关系妨免纠纷一案,形成两个判决。分别是与陈发高、王军、张金侠、刘香玲执行标的为恢复原状一案,与袁军红执行标的为赔偿金10万余元一案。这两个案件被执行人为杨文平、王艳;因陈发高等四人锁仓库引发的与杨文平、王艳赔偿19万元一案,申请人为杨文平、王艳二人。现执行标的恢复原状一案因无法界定原状,不能执行已提起再审,陈发高多次进京赴省信访,在今年的APEC会议期间,陈又进京上访。这两个案件要同时解决,否则会引发更多的不满情绪,激化矛盾。为了化解矛盾、减少各方对立情绪,院党组高度重视,让审判监督庭进行协调,力主促成三案合并解决,现正在协调化解。另外一件是王拉脏与秦东镇公庄村委会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村委会无财产可供执行,现潼关县县委、县政府协调给予司法救助,救助款已经到账,该案即将执行完毕。针对执行案件所涉及的特困群体的当事人,我院启动司法救济。今年我院已对4件案件的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到15万元。
四、今后执行工作的打算及思考
影响法律权威发挥的最大短板就是“执行难”,制约执行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虽然要解决“执行难”不仅仅是法院一个部门系统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作为执行工作的主力军,我们必须敢于打硬仗、肯硬骨头、攻坚克难,用实践行为破解“执行难”,树立司法的权威性,下一步执行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向党委、人大报告,借助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继续争取县政府在办案经费、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不断满足执行工作的需要。同时将继续把执行工作作为法院“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专题听取汇报,参与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出面协调解决执行工作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及装备建设。一是继续抓好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突出增强执行人员攻坚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文明执行能力建设,同时对于群众反映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决不护短;二是加大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力度,落实执行人员的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逐步改善通讯工具,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以适应执行工作。
进一步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协作机制。一是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法(2014)26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1条等文件精神及规定;二是知行合一,认真抓好落实。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有效打击拖延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并探索执行联动协助常态机制,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
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广泛采取典型案例跟踪、先进事迹宣传、反面典型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提高当事人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协助执行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以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加强与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庭开放日”、“庭审观摩”、微博直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亲身见证执行过程。二是深入推进“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内容,畅通执行公开渠道,推行“执行日志”公开、执行告知事项书面化格式化、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方式公开、“执行接待日”、执行结案方式公开等举措,不断提高执行信息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行公信力。
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鉴于近两年我县涉矿借贷纠纷日益增多,民间借贷案件上升,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逃匿现象增多,此类案件执行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县的稳定。针对此类案件的执行,我们有以下工作设想:一是对案件受害人及家属特别困难救助基金,建立执行救济制度,对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适当经济救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开展普法宣传时,加大对程序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程序上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对群众进行诚信、戒贪教育的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所有执行干警将继续努力,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奋进的姿态,迎接新挑战,接受新考验,认真履行执行职能,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以“有案必执,有执必果”的司法保障使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