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时间:2015-12-10 08:21 来源:潼关县公安局 点击量: 次
1.女性尽量不要走夜路。
2.在人行道中间行走。
3.在街上不要随便打手机,如果要打,要“左顾右盼”。
4.如发现自己附近有戴头盔或骑无牌摩托车的人,应提高警惕;若发现已被盯梢,应向人多或车辆难行的地方走。
5.转弯的时候,要走大点的弯;
6.要警惕小巷路口前出现的闲杂人等。
编辑:潼关政法委
返回网站首页
上一篇: 潼关交警两公布一提示:雨雪天行车辖区危险路段早知道!
下一篇: 潼关交警温馨提醒:雪天出行注意事项
潼关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治工作会召开
潼关县聚焦教育质量谋发展 精准施策提质效
非法买卖、出租互联网账号将被惩戒!四部门印发...
潼关法院召开1-9月份审执质效评析会
生态环境检察融合履职守护绿水青山——潼关县人...
潼关县公安局召开“精兵·2025”全警实战大比武动...
连绵阴雨如银线般缠绕秦岭北部的崇山峻岭,给国庆假期晕开一层清寂的蓝调。但雨雾未遮...[详细]
又到一年毕业季,大家告别校园,准备踏入社会;或是继续深造,开启新的学习生涯。然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