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8 08:28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6月7日,潼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琦带领车管所民警到上善村扶贫结束后,发扬连续工作精神。
先后深入矿区中队、特勤中队、潼洛中队,贯彻落实潼关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孟涛6月6日关于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管理会议精神,通过考核“杠杆”作用,促进各执勤中队对摩托车的管理,减少摩托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率。副大队长孙琦、车管所长万赞勋与各中队长、班组长、内勤及业务骨干,围绕如何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管理,合理化的考核标准进行探讨并征求意见。万赞勋充分采纳各个中队的意见,力争将考核标准做到公平化、合理化、人性化。本考核办法经队委会研究决定后,将在6月份的考核中实施,希望各中队都能取得好的成绩。
孙琦强调,上路民警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强行拦车,追赶车辆。
一、加大对摩托车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二、利用走村入户活动,发动亲戚朋友鼓动前往车管所办全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业务,做到驾车不违法。
三、依托乡镇村安全劝导员和组织,对新购摩托车主动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四、对于年龄偏大的驾驶人一定要耐心细致的解释,争取驾驶人主动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做到“上路前人有证,车辆手续齐全”,以减少和预防摩托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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