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5-26 17:54 来源:潼关司法 点击量: 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陕提出的追赶超越补短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潼关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项举措促提升。
一、进一步降低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开辟了贫困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贫困村村民凭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就可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含两倍)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网络,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即县级为一个中心、一镇一工作站、一社区一联络点;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和学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电话、网络咨询申请的便捷化,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和多样性。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通过举办“案与法”栏目,使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延伸到各个角落;通过优秀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件引领宣传,使受援人信任法律援助,不收费也能办好案;通过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提高贫困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监督,提高受援人的满意度。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公安、法院、检察院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发放标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规范投诉事项范围、程序和处理反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