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8 09:37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4月5号下午5点左右山西入陕方向车流辆较大。潼关交警秦东中队三班民警发现驾驶一辆京K牌照的黑色轿车女司机神色慌张,民警上前检查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女司机说她没有带驾驶证,向民警出示了身份证,经上网核查,这名女司机提供的身份证没有考取驾驶证。
该女子称自己拿错了身份证,她先前向民警出示的身份证是他姐姐的。他又给民警重新报了一个身份证号码,查询后发现第二次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所显示的驾驶证为c1正常,查询结果所显示的照片与这位女司机极为相似,难以辨别真假。
眼看难以辨别该女子的身份,很可能她第一次提供的身份证才是其本人的真实信息。民警突然想到在检查郑某车辆时,车上有一位小男孩,可能是该女子的孩子。民警拿着她的身份证对孩子进行了询问。小男孩很诚实,告诉民警郑某是他妈妈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他还告诉民警,他妈妈有个姐姐和他妈妈长的很像。
郑某听见孩子说的话,向民警道歉,对自己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孩子说“你做的对,妈妈时常告诉你不要说谎,没有给你做好榜样。”
郑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因其悔过态度良好免于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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