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9 09:20 作者: 通讯员 张鲁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鲁)近日,在潼关县代字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一起因彩礼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最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初,潼关县代字营镇的小伙子小王,经人介绍跟临村的姑娘小李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2月举办婚礼,但因小李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双方未领结婚证。期间,小王家给予小李家礼金及首饰共计5万元。之后两家父母因结婚的相关事宜产生了争执,且小王也觉得与小李性格不合,于是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并要求李家退还彩礼。但女方家不同意返还,认为男方退婚损坏了小李的名誉,且按风俗男方悔婚彩礼不退,应作为补偿。双方为此发生多次争吵,小王父母请当时的媒人从中调和也无济于事,只好到代字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代字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立即展开调解,首先耐心地向女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则应该返还彩礼”,而小王与小李并未登记结婚,所以女方应该返还彩礼。另外从情理上,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对双方的名誉都会产生影响。在一番释法析理后,双方都做出让步,最后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小李家一次性返还小王家彩礼8千元、退还所有首饰,并当场履行完毕。一桩纠纷圆满化解,有力的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和谐。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