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1月5日上午,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对于某某等三人涉嫌盗窃案举行拟作不起诉处理公开审查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检察长贾成民就案件办理的经过、事实认定和证据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并发表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和理由,认为拟作不起诉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为盗窃未遂案的从犯,相较于同案的移送起诉的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获利较少,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处理,更能收到良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随后,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宣读了悔过书,表明其悔罪态度。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先后发表了意见,均认为检察机关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情,明析法理,适用法律正确,均同意对于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长进行训诫教育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长贾成民对三名拟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指出对他们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是结合案件实际及法律政策所作出的,也体现了认罪认罚的重要性,希望他们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以后改过自新,坚决不做违法事。三名拟被不起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