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就切实加强公务用枪管理确保用枪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本部门枪弹管理,消除枪支安全隐患。二是坚持规范管理,落实枪支弹药保管,要落实专人负责枪弹库管理,严格执行枪弹分离、双人双锁、24小时守护制。三是规范各项台账,建立健全枪弹审批、出入库、检查、保养、交接等登记备案台账,做到认真填写、严格落实,确保枪弹安全。四是做好枪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枪支良好性能。
在检查涉爆企业过程中,民警检查了各爆破作业现场的民爆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技术人员、矿山企业爆破监管人员是否在岗;民爆物品领取、使用、清退登记是否规范,爆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民警通过查台账、手持机、清点炸药、雷管,检查是否账物相符,民爆物品仓库值守任员值班、巡查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入库房查看民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存放;对涉爆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持证上岗,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有足够人员在岗,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值守和巡逻,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发生储存安全事故、防止被抢被盗,加强值守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仓库的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熟记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熟练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存放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等。
此次共检查涉爆企业7家,发现安全隐患1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