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14 10:13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7月13日,潼关法院副院长张平军组织法官干警学习《民事诉讼法》解释。这是法院继7月6日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解释后又一次组织学习,旨在提升法官干警业务技能,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
在7月6日该院全干会上,张院长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解释(一)管辖和(二)回避这俩部分。7月13日,又组织法官干警学习(三)诉讼参加人部分。在组织学习司法解释的同时,遇有涉及《民事诉讼法》部分有关法条时,一并做出提示、说明和讲解,以便法官干警学习领会,方便操作运用。
据悉,法院将在今后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例会中,不断加大审判业务的学习力度。在抓好思想政治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新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一则从全院的高度抓好法律业务学习;二则引导审判业务庭和基层法庭抓好法官干警业务学习;三则为法官干警主动强化业务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之,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该院将进一步丰富业务学习的方式和载体,拓展学习内容,并将周一例会学习审判执行业务常态化,坚持不懈地常抓下去,抓出成效。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