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4 10:05 来源:潼关交警 作者:事故中队吕江涛 点击量: 次
7月21号下午15时许,潼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召集全体民警、协管员深入学习大队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相关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一是组织民警积极学习《交警自我防范知识讲座》和安全防护教育,使民警熟知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在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秩序时怎样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和搜查嫌疑车辆时应注意哪些细节等内容。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岗前提醒制度。中队明确规定:领导是执勤民警安全防护教育第一责任人,班组组长是民警安全防护教育直接责任人,岗前必须对全防护装备进行检查,提醒民警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注意自身安全。
三是将单警装备下发到各民警手中,为民警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对警械、通讯器材等必要的装备尽可能地做到规范统一。
四是组织民警模拟事故现场处置演练,学习安全现场防护措施,对事故现场的锥形桶摆放进行规范要求,确保民警在现场处置时的自身安全。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