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法治建设 >正文

潼关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 树立法院宣传品牌意识

时间:2015-07-27 13:58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7月18日,有幸参加了由《民主与法制》社在西安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法治媒体高峰论坛。聆听了数位专家的教诲,感受最深的一点便是互联网思维这个词语,自己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那么,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树立法院宣传品牌意识做好法院宣传工作,这一课题就摆在了我们每一位法院宣传工作者的面前。

首先,正确认识物联网思维。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的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互联网思维是目前网上互联网时代的竞争,只有第一,没有第二,只有做到极致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赢得人心。互联网思维就是符合互联网时代本质特征的思维方式。“互动”的本质,是“民主”,“联接”的本质,是“开放”,网络的本质,是“平等”。“民主”是“互动”的本质,“独裁”是“单向”的上对下。而“民主”则是“双向”的“互动”。

法院新闻工作者理解的互联网思维:

1、用户思维: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用户思维。用户思维,是指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中都要“以用户即粉丝为中心”去考虑问题。得“屌丝”者得天下。抓住“屌丝群体”、“草根一族”的需求,和他们连接在一起。兜售参与感。让粉丝参与品牌传播,粉丝是最优质的目标消费者,一旦注入感情因素,有缺陷的产品也会被接受。体验至上。好的粉丝体验应该从细节开始,并贯穿于每一个细节,能够让粉丝有所感知,并给粉丝带来惊喜,贯穿品牌与粉丝沟通的整个链条,说白了,就是让粉丝一直爽。

2、简约思维:必须在短时间内抓住粉丝。专注,少即是多,给粉丝一个选择你的理由,一个就足够。大道至简,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传播,越难做。简约即是美,做减法,外观简洁,内在的操作流程简化。

3、极致思维:把产品、服务和粉丝体验做到极致,超越用户预期。什么叫极致?极致就是把命都搭上。打造让粉丝尖叫的产品,用极限思维打造极致的产品。“需求要抓得准”,“自己要逼得狠”,“管理要盯得紧”。尖叫,意味着必须把新媒体做到极致。极致,就是超越粉丝想象!

4、迭代思维:以人为核心、迭代、循序渐进。从小处着眼,进行微创新。“微”,从粉丝需求入手,在粉丝参与和反馈中逐步改进。“可能你觉得是一个不起眼的点,但是粉丝可能觉得很重要”。精益创业,快速迭代。及时乃至实时关注粉丝需求,把握粉丝需求的变化。

5、流量思维:流量意味着体量,体量意味着分量。坚持到质变的“临界点”。任何一个互联网产品,只要粉丝活跃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开始产生质变。

6、社会化思维:利用好社会化媒体,口碑营销不是自说自话,一定是站在粉丝的角度、以粉丝的方式和法院沟通。众包是以“蜂群思维”和层级架构为核心的互联网协作模式,让粉丝深度参与,实际上也是一种众包模式。

7、大数据思维:一切皆可被数据化,法院也必须构建自己的大数据平台。你的用户是每个粉丝。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法院应该针对个性化粉丝做精准营销。

8、平台思维:互联网的平台思维就是开放、共享、共赢的思维。平台模式的精髓,在于打造一个多主体共赢的生态圈。当你不具备构建生态型平台实力的时候,那就要思考怎样利用现有的网站、微博、微信平台。让法院成为法官干警的平台,让法官干警来创新。用互联网思维,大胆颠覆式创新。

我们认为,未来一定是属于既能深刻理解法院宣传的本质,也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人。未来一定属于这种O2O“两栖人才”。

其次,树立法院宣传品牌意识。

品牌,《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定义:产品的牌子,特指著名产品的牌子。《当代汉语词典》定义:商品的牌子,特指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的牌子。作为法院的宣传工作,也是如此。我们只有将品牌看作一个法院的“诚意的名片”,看作法院的魅力人格,才有可能做好法院宣传工作。品牌是一群有共同偏好的网民、粉丝(以下简称粉丝),对某一法院形成的口碑传播。品牌是法院与口碑的合谋,是相同偏好粉丝的品味的聚合和个性的投影。法院的宣传工作只有做到极致,注入感情,有了对粉丝的爱,才有魅力,才有传播,才会真正形成品牌。做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应当树立这样的意识。互联网运营的核心是“两动”,一是打动,二是互动。即打动消费者,又与消费者互动。法院宣传工作也是这样,一是打动粉丝,二是与粉丝互动。只有牢固树立法院宣传品牌意识,加上互联网思维,才有可能进一步做好法院宣传工作。

中国法院网最新数据:潼关法院网的月、季、年发稿量均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第一位,而法院网月、季、年点击排行依次为全国基层法院第61位、第85位、第96位。这些数据说明了什么?一方面,说明了法院在宣传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在发布稿件数量方面取得了可喜的、看得见的成绩。另一方面,点击量和发稿量排名的不一致,说明法院宣传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下面,以法院2009年12月开通的网站、2013年11月开通的微博、2015年5月开通的微信这些新媒体为例,做以分析和探讨:

再次,存在的问题:

(一)未真正做到以粉丝为中心,时常自说自话。

互联网思维要求以用户位中心,具体到法院宣传工作中,就是要以粉丝为中心,深入研究粉丝的心理和需求。目前,法院的宣传工作以司法公开为中心,法院做了哪些工作,即对外宣传哪些工作,未能很好地与粉丝的需求结合起来,形成两张皮,时常自说自话,粉丝关注度不是很高,宣传效果不甚理想。

(二)互动较差,粉丝参与感不强。

这在微博、微信上表现得比较明显。当然,个中原因是举办之初、人力所限、认识不到位等等。但不管怎么说,互动性较差是事实,粉丝们的主人翁感不强。

(三)未树立起极致思维。

互联网思维就是把法院宣传工作做到极致。目前,法院宣传工作在人员投入、占用时间和网络语言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极致,这些方面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四)微创新性不强。

创新性不够强也是法院新媒体面临的一个问题。形式上、内容上、问题设置上等方面表现得较突出。只要我们每天都在追求创新,哪怕是微小创新也行。总之,不能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五)网络语言运用较差。

这就是如同公文和网站宣传一样,公文有公文的语言,网站有网站的语言。同样,微博、微信也一样,也都有其粉丝们的语言,即网络语言。目前,微博、微信上,+互联网现象突出,即把宣传稿件一成不变地移到微博、微信上,而不是运用微博、微信语言,没有很好地运用互联网+,粉丝们又怎么能喜爱呢?

(六)一盘棋思想较差,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整体联动效应不理想。

有部门、法官干警认为宣传是政工部门、信息员的事,他们作为一线法官干警就是办案的,法院宣传与他们无关或关系不大。网站、微博、微信有时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整体联动宣传效应较差,因而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最后,今后改进措施:

(一)树立以粉丝为中心的意识,避免自说自话。

深入调研,全面了解粉丝的需求,对粉丝进行分类,进行精准的定位。根据不同种类的粉丝的不同需求,设置不同题型话题,量身定制信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粉丝的需要,不再自顾自地宣传,尽最大限度实现以粉丝为中心,最大限度杜绝自说自话。

(二)增强互动性:及时回复粉丝。

互动性是新媒体最大的特点,尤其是在微博、微信上,积极主动地回应粉丝,解答其法律问题,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满足其需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主人地位,避免把微博、微信办成僵尸微博、僵尸微信。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办。

(三)将法院宣传工作做到极致。

在单位人员许可情况下,加大人员投入力度。新媒体管理和编辑人员要摒弃按时上下班观念,要本着以粉丝为中心,适时不断地进行网站、微博、微信内容的更新。尽可能用网络语言,但也要避免使用低俗的网络语言,严把网络语言审核关等等。采用上述举措,把法院新媒体宣传工作推向极致。

(四)强化微创新。

形式上,实现图文并茂;内容上,要尽可能丰富多彩,避免话题单一。要坚持在变中求新,在新中求变。

(五)加强网络语言的运用。

网络语言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新媒体管理和编辑人员而言,要不断地去学习,去适应。学习网络语言,为我所用。严格把关,严禁低俗网络语言出现在新媒体上。运用网络语言,适应粉丝阅读口味,提高新媒体宣传效果。

(六)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协同作用。

法院上至院长,下至法官干警,不论是综合管理部门,还是审判执行部门,既要牢固树立“只说不干假把式、只干不说傻把式、又干又说真把式”的观念和意识,将审判执行工作和宣传工作同等看待,进而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整体联动效应,增加新媒体在宣传法院工作上的份量,为审判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潼关政法委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