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3 17:57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8月3日,潼关法院在全体会议上,重新组织学习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教育全体人员知纪守纪,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学习会上,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明强原原本本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该条例共三章111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总则分为目的、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处分的解除、变更和撤销等三节;分则规定了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办案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等七个方面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理规定。周组长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悉心领会,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部分法官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全面遵守和执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同时,认真思考腐败问题的利害得失,算清腐败带来的自由账、健康账、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这六账,自觉敬畏纪律、敬畏制度、敬畏法律,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不迈违规、违纪、违法的第一步,为官从政如履薄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因小失大,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信任和支持,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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