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1-29 16:39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1月29日,潼关法院在周一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多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做到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
学习制度化。学习分为党组中心组、院务会、周一例会、庭务会、党小组会学习等多种形式。周一例会、党小组会、庭务会采取定期召开的形式进行;党组中心组、院务会学习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上述各种学习会已经形成制度,并且雷打不动。党组每次开会前,均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再进行党组会议。周一例会上,先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之后,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以提高法官干警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指导和推动审判执行等法院各项工作。
学习常态化。每周一召开全干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多年来,一直坚持不辍。1月15日,组织学习《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全党来一个大学习》。1月22日,组织学习县委书记樊正学在潼关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严晓慧县长的讲话。
学习全覆盖。每周一例会上,全体法官干警、公益性岗位人员、辅警参加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庭务会上,各庭室、部门法官干警、公益性岗位人员、辅警参加学习。党小组会上,3个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法官干警参加。院务会上,全体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参加会议。总之,通过多层次、不同形式的学习会,使学习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学习成效逐渐显现。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