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6 09:41 来源:渭南青年门户网 点击量: 次
为了切实提高农村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2018年3月15日,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矿区中队民警在辖区交通安全示范村欧家城社区南歇马村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三轮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开展劝导活动,同时民警还向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三轮车、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对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危害,提醒驾驶员骑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遵规守法出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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