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4-02 16:41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强化学习,塑造法院新形象。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当好标杆,树好表率。狠抓法院宣传工作,特别是近三年来,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塑造法院新形象。
狠抓宣传工作,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注重用新媒体塑造新时期法官队伍新形象,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撰写宣传、调研稿件650余篇,在省市报刊刊登40余篇,位列全院之首。多次被省市法院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1—2017年,主管的宣传工作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新媒体推广应用先进集体等荣誉。潼关法院微博被授予2015年、2016年、2017年第一季度陕西十大司法系统微博。网络庭审直播案件40余件,受到市中院表彰,强力推进司法公开。
调研工作脚踏实地,成效明显。狠抓法院调研,2010、2012、2014、2015、2016、2017年,他负责的法院调研工作被省高院六次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也因调研工作成绩显著,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2011、2012年,被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调研报告、法学学术论文三次在全省法院获奖。
加班加点,勇争第一。他经常加班加点,一年中,加班时间累积在一个月以上,只要工作需要,随叫随到。视工作为事业,视为生命。2013年1月,支架手术后,仍是轻伤不下火线。信奉“不想当第一的法官不是好法官”,并身体力行。
从细微小事做起,做到司法为民。作为领导干部,却从不以领导身份自居,而是以普通一兵从细微小事做起,处处体现亲民爱民情怀。主动为群众添加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直至听懂为止,像这样的小事还有许多……
清正廉洁,树好表率。他清正廉洁,身先士卒,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以党纪国法作为纪律红线,严格执行廉政法规、规定。工作中,坚持原则,做诚实人,办实诚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多年来,从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或不廉洁的事。
成绩属于过去,面对竞争和挑战,他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新的征程已经开启,他无怨无悔,继续讲好法院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以实际行动再创新辉煌,实现新的追赶超越。
近日,潼关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荣获2018年第一季度“渭南标杆”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渭南标杆”。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