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9-29 10:30 来源:潼关法院 点击量: 次
2018年9月27日,潼关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某、任某某贪污贿赂案件, 该案是潼关县人民法院审理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首件职务犯罪案件。潼关县纪委监察委、潼关县环保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百余名干部职工及群众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还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向更多的人民群众进行了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高某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下属先后两次以宣传名义分别虚开发票4万元,4.8万元,扣除税款后共计套取公款8.1万元,其中7.1万元被高某用于个人开支。
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高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任某以印制环保知识背胶年历为由,骗取公款13.5万元,高某得赃款10万元。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某先后四次收受被监管单位财物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该案的审理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参加旁听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特别是要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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