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渭南市委宣传部评为2018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
2018年以来,潼关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与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找准立足点与切入点,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中、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学、支部引学、个人自学的方式,扎实推进本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统领,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领导讲话精神,全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36次。
二是突出经常教育。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两学”紧密结合,以会促学,以课带学。组织全院党员集中学习12次,召开党组织生活会8次,支部、党小组开展学习10次,每名党员手书撰写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3篇。
三是促进学习交流。继续发挥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微信群、检察专网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将工作中的最新动态、经验做法、学习资料等公开发布,供全院党员学习借鉴,切实提升了学习教育效果。
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全体党员干警深入查找了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立查立改,立改立行。
五是强化“四个意识”。教育全体党员筑牢“四个意识”, 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县委县政府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提升潼关检察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2019年,潼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谱写新时代潼关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