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4 08:48 作者: 记者种艳通讯员冯永龙 来源:渭南日报
下午3时整,在法院一楼科技法庭,随着书记员开始宣布法庭纪律,侯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庭审开始。庭前,王俊峰认真阅卷,吃透案情,归纳总结庭审调查重点,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中,由王俊峰独任审判,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以侯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整。宣判后,侯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4时,张某某信用卡诈骗一案庭审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当庭宣判。宣判后,张某某口头表示不上诉。
编辑: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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