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9 15:15 来源:潼关政法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形成工作合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检察机关和河长办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检察机关对专项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违反工作职责等现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责令限期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及时制定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和步骤、具体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民事行政检察部积极加强与县河务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多次对黄河流域潼关段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列出整改清单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目前,潼关县检察院就黄河流域存在的“乱堆”问题已向潼关县河务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河务局对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河长办,严厉打击黄河流域潼关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全力推动潼关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编辑:潼关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