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4 17:17 作者: 潼关政法委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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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潼关法院执行局接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执行受阻、请求协助执行后,在周明强副院长指挥下,该院执行局、法警大队等多部门法官干警火速前往协助执行地点协助执行。
在挖掘机停放的西峪某铁矿作业区,周明强副院长向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渠道联系挖掘机所在工地负责人。该铁矿投资方称,原挖掘机使用人在拖欠当地工人工资及电费后逃匿,该挖掘机为其质押在作业区内以实现其垫付工人工资及电费债权的。沟通过程中,周明强副院长耐心释法明理,晓以利害,要求配合法院执行,铁矿投资方与逃匿的欠款人之间的纠纷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减少运输风险、提高执行效率,将扣押的挖掘机快速运输下山需经过军事管理区路段,但军事管理区属于河南省地界,在请示该院主要领导后,周明强副院长立即与当地政府及军事管理区负责人取得联系,取得运输挖掘机的许可,极大缩短山路行程,节约6小时的运输时间。
协助执行中,该院干警廖国强、彭波等同志放弃中午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全力协助执行,直至扣押的挖掘机顺利通过军事管理区大门,安全装车开走。
在此次协助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执行扣押挖掘机及运输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思想,参战干警不分班内班外,精诚协作,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潼关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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